上海市商标协会文件
沪商协(2010)第4号
关于开展2008-2009年度上海市商标代理机构
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请注意:申请表在页脚处的附件中下载
各商标代理机构:
上海市"商标代理机构诚信单位"自2004年以来已开展了两次评选活动,共有22个单位/次被评为商标代理诚信单位。按照《上海市商标代理机构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方案》"上海市商标代理机构诚信单位每两年评选一次"的规定,2008-2009年度商标代理机构诚信单位的评选即将开始,现将评选活动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企业成立满三年,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和设立专用帐号的本市商标代理机构;
2、以本企业的名义开展商标代理业务的商标代理机构;
3、协会商标代理专业委员会会员的商标代理机构和年度代理商标申请注册量达到100件以上的非会员商标代理机构。
二、评选标准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公约;
2.年人均营业额在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3.代理水平高、年退文率在同行业中较低;
4.解决异议、争议案件成绩明显;
5.能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主动服务、企业满意率高;
6.年内无重大事故,无违法违章行为;
7.积极参加协会和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方法、步骤及要求
(一)召开商标代理机构会议布置评选工作。
(二)报名采取自荐申报的方法。符合条件的商标代理机构于10月29日之前,向上海市商标协会申领参评申请表(在本站下载,见附件)并递交申报材料。
(三)报送材料。
1.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在商标局开设专用银行帐户的证明;
3.08、09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4.08、09年各年度商标代理数量证明材料;
5.2004年以来企业荣获市、区政府或行业组织奖励的证书复印件;
6.本企业5家以上客户单位的评价证明,此外提供2008、2009年第三季度商标注册代理客户和商标异议、争议代理客户单位名单、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
7.企业从事商标代理人员名单;
四、评选方法
(一)成立上海市商标代理机构诚信单位评选委员会。评委会邀请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参加。
评委会成员:陈学军、钱新林、邢冬生、邵巧珍、王忠良、朱贵明、唐德贵、严美荣、部分区工商局商广科长
名誉主任:陈学军(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长)
主 任:钱新林(上海市商标协会会长)
副 主 任:邢冬生(上海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
(二)评委会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邵巧珍(上海市商标协会秘书长)
副主任:王忠良(上海市工商局商标处副处长)
成 员:沈玲芳(上海市商标协会)
沈 宇(上海市工商局商标处)
(三)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申报单位材料的审查,审查内容有:
1.申报材料的完整性;
2.对参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听取企业负责人情况汇报,查看工作流程)
3.以电话咨询或上门咨询的方法抽查参评商标代理机构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
4.根据商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客户名单,抽查听取委托人的意见;
5.征求商标代理机构所在地工商局的监管意见。
(四)完成上述内容审查后,由评委会审定诚信单位名单。
五、颁奖及宣传
年底召开"上海市商标代理机构诚信单位"颁奖大会,并在会刊及相应媒体予以公告宣传。
参考附件: 《上海市商标代理机构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方案》"
上海市商标协会
二O一O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