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公告通知
关于协会
政策法规
友情链接
   您的位置:首页  >> 商标代理
发布人:邵巧珍 编辑:邵巧珍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13-02-04    浏览人数:    评论:

                              专业还是噱头

                                     ——析商标代理业务中“包过”模式

                                丁宪杰

当前的商标代理界,竞争远比改制前激烈,十年间各种竞争手段层出不穷。有打低价牌的,“没有最低,只有更低”,甚至零代理费,导致出现伪造受通、卷了官费逃掉的;有打忽悠牌的,到处打电话说有人要抢注你的商标、催促企业赶紧补做申请的;也有整天盯商标网,发现商标状态变化后抢在商标局向原代理机构寄出官文之前与申请人联系业务的。这种新的宣传和推广模式不时会有翻新版本,给商标申请人的正常业务工作造成不小的影响和干扰。

近来商标代理市场上露现“包过”竞争模式。由于中国商标注册量连续十年位居全球之最,商标注册的难度越来越大;另外,现今商标法律的发展和复杂性的提高也使克服驳回或克服异议的不确定性增大。于是出现了在谷歌或百度上搜索“商标包过”,就会出现声称可以保证通过驳回复审或成功进行异议答辩的代理机构,号称不成功不收费,以吸引商标申请人。

对此,已经有商标专业人员进行分析和批判,指出无论从理论还是专业角度“包过”的不科学和不可能。但商标申请人在遇到自己重要的商标申请被驳回或被异议、多数代理机构后都“不能保证100%成功”时,突然有一家对其号称可以“包过”,虽然成功后的收费不低,但其对商标申请人的吸引力之大是可以想象的。号称“包过”的代理机构往往会打出“不过不收费”或“不过全额退费”的口号,商标申请人抱着“通不过也没有损失,过了我多付点钱也很愿意”的心理,很容易一拍即合。因为商标申请人往往会想,敢说“不过不收费”,至少可以说明这家代理机构对自己的专业水平自信心很高、与官方的沟通能力值得信任——“否则怎么敢打出‘包过’的口号,难道会让自己吃西北风啊?”

其实,只要是有商标代理经验的人都知道,在对商标驳回复审或商标异议的成功可能性进行评估时,大多数(比如80%)的案件确是不能十分肯定地评估最终结果的:不同的审查员对相同近似判断标准的掌握尺度的不同、实际使用情况导致的混淆可能性的变化、引证商标在复审过程中的法律状态的变化等,都会直接影响裁定结果。专业代理人的专业能力再强,也未必每个案件都敢给出保证意见,实际上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给出保证意见。那么,为何还有人敢于拍胸脯“包过”呢?难道他们真有特别的所谓“沟通能力”?

犹太人的经商智慧举世公认,最近流传这么一个“赌球骗局”的故事——多射几箭就能中靶(故事文字较多,本文不重复引入,可从百度输入此名搜索),故事的开头或结尾都有《塔木德》上这样一句话:箭法再差,多射几箭也可能碰在靶子上。这句看似平常的话却扩展了很多人赚钱的思维这个利用一丁点数学知识辅以邮件群发、误导部分受众的赌球骗局故事后,我们对一些商标代理公司效仿利用这种方法,误导企业 “包过”的商业模式有点明白了呢?

即使有一定代理经验的人,对单件驳回复审前景的事先评估怎么也不敢保证百分之百正确,但总还是可以有相对可能性大小的评判的。这种情况下,就那些估计相对可能性较大(或者说,相对可能性不太小)的案件,对于手头有相当数量案件的代理机构来讲,其成功克服驳回前景就可以从一个法律问题演变成一个数学概率问题;再加上对客户心理的利用,一个新的商业模式就成功出炉了。这个时候,专业问题已经不再重要,只要研究客户在取得案件成功后最多愿意出多少钱就可以了。简单地以50%的赢率计,在当前一个驳回复审业务的平均收费大约仅以数千元人民币计的情况下,成功后只要取得比平均价格多一倍的费用,就足以取得业界的平均收益,而这对于客户来讲,是极为乐意支付的;当然,实际上,成功后的收费远不止比平均价格多一倍。利用这一商业模式,“包过”的代理机构就可以在极低的成本基础上取得收益,因为毕竟不再需要在具体案件法律问题上投入正常代理工作所需的时间和成本,更不需要真正进行其向客户所声称的“沟通努力”。

到这里,我们是否对“包过”这一商业模式有了新的了解?这不过是利用数学和心理学知识,让商标申请人在“欢愉”的心情中碰运气。不可否认,以“包过”模式进行操作的人,对商标业务还是要有具备一定的知识和经验,毕竟还要有进行初步判断的能力;但这一模式本质上不鼓励专业精神,不利于商标代理水平的提高,对商标代理这一专业性服务的破坏是不容置疑的。

 

   
 
验证码: *     看不清
    
版权声明: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上海市商标协会》网站完整栏目、版面设计,或私自在服务器上做镜像。转载或转贴本网站原创作品的,都应注明本网站名称、网址、作者。如有违反者,《上海市商标协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
 在本网站除署名为本站编辑、记者的,所有发表的文章、点评,均不代表本站观点,一律文责自负。发现有违法的言论,将不事先通知即行删除。本网站对于论坛网友发布的内容所引发的版权、署名权的异议及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站提供的标题联接无法长期保证链接的有效性。
云平台服务规则 | 隐私保护规则 | 网络安全法规 | 不良信息举报 | 档案馆编辑指南 | 网站信息发布指南
上海市商标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长安路1001号1号楼528室 电 话:021—63171861
网站捐建与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