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婚外情老婆要求拿回赠与的133万

上海私家调查取证:
张家妍断然表示:“想问我有没有勾引别人老公?我直接回答,没有!”
为此,记者咨询了浙江律匠律师事务所家族财富律师事务部主任许伊娜,她说当事人尽管不知情,但的确与有妇之夫在一起过,算“第三者”。她也分享了前不久经手过的诉讼案例。
90年代初,郭女士和金先生结婚,两人在杭州白手起家创业成功,至2018年时资产过亿。之后,郭女士退居幕后、相夫教子。
但没过多久,郭女士撞破金先生与其员工应X的婚外情。金先生在家人的劝说下,交代出曾赠与应X款项累计133万余元,包括购房购车位等。
在要求应X返还无果的情况下,郭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应X返还赠与款项。
庭上,应X辩称:直到原告上门,她才知道金先生已婚,一年多来,她同样作为受害者,金先生一直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欺骗她;
其次,她是金先生公司的员工,签有劳动合同,但是工作时间为不定时工作制,所以原告主张的133万余元中有22万元是她的工资和奖金。那么,金先生赠与的款项仅就与房子相关的109万;
最后,她举证说明金先生有多次出轨的先例,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主要过错在于金先生,她接受赠与是善意的、合法有效的。
经过法院查明后发现,应X主张的工资均已从金先生的账户中支付,因此,法院对应X的辩称不予支持。而应X和金先生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违反公序良俗,且侵害了郭女士的财产权,赠与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