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对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有什么?上海市婚姻调查

在婚姻法(现已纳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对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在确定抚养权时,应当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
总之,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并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